公告日期:2021-06-29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顺铭腾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领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佳源科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皓玥挲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上海三卿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限合伙)北京中金瑟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山江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金云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西藏厚元顺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堆龙致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奉朝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宇新(厦门)大数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金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二、募集配套资金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二一年六月公司声明一、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前往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查阅。二、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四、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五、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六、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构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八、投资者若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交易对方声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目 录公司声明 ...... 1交易对方声明 ...... 2目 录...... 3释义.....……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