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矿业《关于第二次司法拍卖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流拍的公告》
北京市第三中院已于2021年8月15日10时起至2021年8月16日10时止,在淘宝网公开司法拍卖(二拍)兴业矿业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兴业矿业162,244,603股股票(首发后限售股)。
起拍参考价::5.767元/股(一拍流拍价的八折),
一、吉祥持有的66,223,003股(其中应补偿上市公司25,126,132股)。
二、吉伟持有的66,223,003股(其中应补偿上市公司25,126,132股)。
三、吉喆持有的29,798,597股(其中应补偿上市公司11,304,216股)。
截止2021年8月16日10时司法拍卖结束止,以上三个标的全部流拍。
预计接下来法院可能在六十日内(10月16日前)进行第三次拍卖(参考拍卖价4.614元/股,二拍流拍价的八折)。
若第三次拍卖仍然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拒绝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进行抵债的,法院应该在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变卖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为基础)。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无人买受的,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仍不接受抵债或者无法抵债的,应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
兴业矿业特别重要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的买受人应继续遵守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吉祥、吉伟、吉喆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及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
2、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股份存在因应履行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而被注销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